每所中小学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教师

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校本课程,中小学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教师昨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心理教育被纳入校本课程。

103010明确提出,学生心理健康素养要全方位提升其中,在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方面,学校按照年级全覆盖的要求,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班队会,团体辅导,心理训练,专题教育活动,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在新生入学,毕业升学,期中期末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学校应坚持重在发展与预防干预相结合,及早梳理各种压力,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压力未释放带来的心理危机。

心理健康每年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进行评估。

根据《通知》,区教委应成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牵头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对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每年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评估,建立和丰富学生心理健康数据库,指导学校科学使用学生心理健康评估结果,推动建立一策一生的心理成长档案对于心理问题明显的学生,要加强学生心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此外,学校应建立班级—学校三级预警信息报告机制,及时预警,报告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

建立三级心理咨询服务平台。

区教委和学校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心理健康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和配合机制,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对于超出学校辅导干预能力的严重心理危机学生,学校应协助家长,及时转介专业机构诊治

每所中小学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教师。

103010中也提到,中小学每所学校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保证专职心理教师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心理教师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和多校办学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心理教师配置提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支持能力,中小学应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和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专业培训和日常培训的必修内容

区教委要为区级中小学生心理咨询中心配备专用场地,软硬件设备,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完善值班,预约,面试等心理咨询制度保证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求助需求学生在校期间,心理咨询室应在课间,课后等课余时间每天向学生开放,并安排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教师值班

每所中小学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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