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城:师生情谊沦为家装骗局 退休教师深陷消费欺诈

山西省交城县一名从教近四十年的退休教师张庆萍,2022年出于对昔日学生的信任,将新房全屋整装工程交由学生任职的装修公司承接,事后发现板材以次充好、货不对板,全屋木质制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当事人认为商家已构成消费欺诈。事发后张庆萍同步走司法诉讼、行政举报两条维权渠道,但行政核查迟迟未有实质进展,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1964年出生的张庆萍,退休前长期在当地山区初中执教。2022年6月,其位于交城林兴苑七期的新房准备装修。6月18日,昔日学生闫安仙以交城县新五环装饰有限公司业务员身份主动添加她的微信,反复以师生情拉近关系,宣称门店正在征集成本价样板间,承诺为老师严格把控板材用料、施工工艺与售后保障。出于对师生情的信赖,张庆萍将全屋包工包料整装工程全权委托给该公司。双方约定工期120天,开工时间2022年8月16日,原定2022年12月16日竣工。

签约同步签署《五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材料保真合同》《蓝钻样板间总经理10项郑重承诺》,条款明确约定商家不得私自更换建材品牌,若销售假冒、以次充好材料,执行“假一罚十”赔付标准。

签约后,张庆萍向设计师索要完整材料报价明细,却被对方以“整装项目无需出具明细”为由拒绝。后双方微信敲定全屋木制品用料标准:衣柜、榻榻米、墙体围板统一使用新家园E0级生态板,商家并告知检测报告直接粘贴于板材表面,板材升级加价60元/㎡;关于卧室门、门套、垭口,双方微信约定“门”为爱格米灰,未拆分分项说明,按家装行业配套消费惯例,当事人自然默认该承诺包含配套门套、全屋垭口,商家收取了“门子”预订款15000元,实际施工交付时将门扇、门套、垭口作为完整一体成品统一安装。

受疫情影响,工期延期三个月,房屋最终在2023年3月3日交付。当年5月,老两口正式搬进新房居住。入住不久,夫妻二人频繁出现眼鼻刺痒刺痛、流泪流涕、头晕恶心、胸闷气短等不适,夜间睡眠严重受影响;丈夫呼吸系统不适持续加重,2024年甲状腺彩超查出结节钙化,后确诊肺气肿、间质性肺炎——这些病症此前从未出现。当事人高度怀疑与室内空气质量有关。

2024年7月12日,张庆萍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江苏居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室内空气检测,结果显示儿童房甲醛超标1.8倍,儿童房是丈夫的卧室,也是案涉板材铺设面积最多的空间,面积达15.38平米。彼时距离装修完工已过去一年半,期间夫妻二人坚持每日开窗通风、持续做各类除醛治理,甲醛依旧严重超标,可以科学推断装修原始板材环保指标严重不达标。

(结果显示甲醛超标1.8倍)

检测报告由张庆萍的儿子获取,他第一时间立即将闫安仙与张庆萍拉入一个微信群进行协商。在群中,张庆萍的儿子主动提出腾空房屋、配合第三方复检等解决方案,张庆萍对儿子的提议完全认可。然而,这些方案均被闫安仙推诿拒绝。当时对方出示临沂英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4日出具、标称新家园生态板的检测报告,张庆萍粗略查看数值后一度轻信柜体板材达标,但对无标识的柜门开始存疑。面对质疑,闫安仙才告知柜门产自河北,对应的生产工厂已关停,此后无法提供柜门任何质检、溯源材料。

张庆萍随后仔细核查家中所有装修板材,发现一连串疑点:

柜体、榻榻米使用的新家园生态板标签存在多处问题:缺少环保等级、甲醛释放量、完整生产厂址,仅标注经销商;生产日期、批次标注“见外包装”,但商家从未交付外包装,产品无法溯源。标签预留的厂家400电话售后无人回复。板材自带防伪二维码扫码后为山寨防伪系统,并非官方渠道。同时产品使用说明中暗藏限制条款:冬季室内使用温度不可超过20℃、板材禁止用于厨房等潮湿区域,商家全程未告知,却将板材大面积用于全屋及厨房柜体。整套标签标识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关于强制标识的规定。

(柜体、榻榻米、墙围本体标签实拍图)

全屋配套柜门无任何产品标识,缺少生产厂址、出厂合格证与质检报告,质感和柜体明显不符,并非约定配套板材。

(柜门下料签实拍图)

卧室门、配套门套、全屋垭口,通过门框顶端原生未封边隐蔽断面可看清:内部为实木条拼接,木条间留有空隙,门框顶端部分基材裸露、无封边,明显不是出自大牌工艺;内部构造与双方约定的进口爱格颗粒板完全不符;整套构件无任何爱格品牌溯源标识。双方仅沟通调整饰面外观颜色,商家从未告知、协商更换板材品牌与内部基材。

(卧室门门框顶端商家未封边的切面实拍图)

当事人认为,商家擅自更换约定板材、使用标识不合规建材、刻意隐瞒产品使用限制,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身体受损后,张庆萍夫妇启动维权:提起健康权纠纷民事诉讼,同时向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涉事公司销售伪劣建材、实施消费欺诈。但监管部门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为由,迟迟未对举报内容开展实地核查与处置。当事人认为,民事人身损害诉讼与行政违法举报属于两类独立法律事项,法院审理民事纠纷不能替代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质疑监管部门以此为由不履职的做法是否合规。相关单位后续依据《吕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不予受理诉求,当事人认为该办法中不予受理的前提为“同一事实、同一诉求”,而健康权诉讼与行政举报诉求并非“同一”:健康权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实名举报请求监管部门核查商家使用三无板材、以次充好、作虚假宣传等经营违法事实并依法处罚,目前仍在等待监管部门核查进展。

2026年5月9日,汾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健康权纠纷一案。庭审中装修公司当庭提交三份板材检测报告,试图证明用材合格,但三份报告被当事人指出多处重大缺陷,涉嫌人为篡改、变造:

证据一: 临沂英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4日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正是商家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微信向张庆萍出示的那一份,当时曾一度蒙骗了当事人)

· 时间滞后:报告出具于板材进场一年后,无法反映2022年交付时真实水平;

· 机构资质:该机构2021年受过行政处罚,2024年已注销,报告出具时无有效CMA资质;

· 样品规格不符:送检样板500mm×500mm,与案涉标准生态板规格2440x1220不匹配;

· 无溯源信息:未标注板材生产批次、日期,不能证明样品取自原告家中;

· 缺失判定:未出具合格与否的结论;

· 使用受限:报告首页注明仅可用于工厂内部质量管控,禁止对外作为合格证明。

证据二: 临沂英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8月15日的检测报告

· 日期可疑:出具日期早于全屋装修开工日仅一天,涉嫌人为制造“先检测后施工”假象;

· 版式雷同:除日期外,文字、排版、签字笔触等与2023年报告完全一致,涉嫌原图修改变造;

· 样品规格600mm×600mm,

.  其余瑕疵与第一份报告重合。

证据三: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6月30日报告

(抽检日期2025年5月19日、报告出具日期2025年6月30日,标注板材生产日期却为2026年6月6日)

· 生产日期矛盾:报告抽检时间2025年5月19日、出具时间2025年6月30日,板材标注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6日——板材生产时间晚于检测时间,违背常理;

· 检测缺失:仅检测含水率等物理参数,未检测核心指标甲醛释放量;

· 用途不符:该报告为行政监督抽查文件,不能用于证明三年前已安装完工的板材质量。

2026年5月11日,业务员闫安仙直接拉黑张庆萍微信、拒接所有电话,彻底切断沟通渠道。

“我在山区教书快四十年,一辈子待人真诚,从来没想过会被自己教过的学生算计。依靠师生情设下装修圈套,劣质板材不仅花光了我们老两口的养老积蓄,还把丈夫的身体彻底拖垮。”张庆萍说。

现阶段,张庆萍同步推进两条维权路径:持续跟进法院健康权纠纷庭审,固定板材造假、甲醛超标、人身受损等证据;持续向市场监管局补充举报材料,督促执法单位针对商家涉嫌以次充好、变造检测文件、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面对依托师生、亲友、熟人关系开展的家装推销,务必提高防范意识:

· 签订合同时白纸黑字列明主材品牌、型号、环保等级、单价明细,留存微信记录、板材实拍、检测文件;

· 建材进场当场核验产品标签、合格证,发现三无、货不对板立即取证并暂停施工;

· 民事索赔与行政举报可同步进行,互不冲突;

· 家中有老人、孩童、慢性病患者的房屋,入住前建议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机构检测室内空气,守护自身健康与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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