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举办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为进一步加强西部环境资源保护,提高西部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水平,促进西部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7月17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和青海民族大学主办,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省法学研究所、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建设研究中心和青藏高原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基地承办,青海省法学会、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1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青海民族大学成功举办。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的12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莅临会议,来自全国23所高校、10余所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及我校法学院师生代表近百人与会。论坛开幕式由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祁生贵主持。开幕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合影留念并参观了校史馆。

论坛包含开幕式、主题发言、互动研讨等环节,以“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建设与生态空间治理”为主题,集中围绕“自然保护地法的基本理论”“国土空间治理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立法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生态空间治理与地方环境法制建设”等议题展开研讨。

本次论坛分别由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卓玛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德敏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致辞,6位专家学者做了大会主题报告,16位专家学者做了专题发言、点评或与谈。

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论坛,每年举办一次。论坛自2007年开始试运行,2009年正式运行以来,始终以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为主题,取得了较大成就,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反响很大,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几年来先后由重庆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贵州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贵阳学院、兰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西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宁夏大学等多家单位承办。

会议最后,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佩君做总结发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德敏教授总结并致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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